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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书屋 > 重生之兵哥哥好哥哥 > 23-30

23-30

赵浩铮年纪小,说话也直,说:“夏天短袖短,就爷爷非要穿得跟过冬一样,当然了!”

刚说完,赵浩铮脑袋上就挨了一记,找老爷声气的骂:“你知个屁!我要是穿成袒背那样,还不成了老妖了!小孩丫啥也不懂,你要是也穿过汗衫,就知穿什么也不如它舒服清凉了。”

赵国梁小的时候穿过,说是:“汗衫穿着是比现在的衣服舒服,没想到小田还有这个手艺!不错,贤妻良母!方毅有福气!”

晚上的时候给田野的宿舍打了电话,明天去看看他,顺便逛逛学校熟悉熟悉。赵家知田宓儿有个哥哥也在北大,比田宓儿早一年,虽然没她的成绩好,可能上北大的孩本就。老爷让她晚上带田野回来吃个饭,大家都是近亲,田野还孤一人在首都,得多照应照应才是。

田宓儿当然觉得好,上次来老爷就说过,可她知哥哥的,有文人的清。不过多认识人对他没有坏,现在自己又来了,估计他也没那么大的排斥了。

田野还是那副黑瘦的样,不过不再是沉默寡言,说到专业也是侃侃而谈,多了份自信和从容。

晚上赵国梁和邹静在房间里说话:“田家这俩孩都不错,都很,以后让浩铮多和小田接。英雄不问,你资本家小的那套孤世清现在不好使了!”

邹静瞪他一,把巾递给他脸,好笑的说:“这俩孩我也喜,我又哪让你看不惯了?!正苗红的革命英雄!”

“你那么些讲究就是给人上药呢!他们从小在农村长大,你饭前饭后的令和小细节那些的讲究,不是让人尴尬呢么。”

“我这就是习惯的,几十年都这么过来的,真不是故意的,以后注意还不行么!”

记得刚嫁来的时候确实和家里人有,她从小接受的就是英式教育,并不是要凸显什么,只是习惯使然。后来两个小叔成家搬了去,老爷也不是事多的人,家里也就着她的习惯来了。现在田宓儿住来了,真得注意注意,别不经意的给人受了委屈,倒时候可真就是猪八戒照镜里外不是人了。

不过田宓儿这孩知礼,明天和她好好聊聊,她也一定能理解的。田宓儿听后也乐了,还希望邹静能在这方面多指她一,邹静是老资本家的大小,从小接受的就是最严厉的礼仪训练,要是能学上一些,就能让她受益匪浅了。

虽然她有幸从再来,又有了超前几十年的记忆,可这也是弊端,前世轻浮的习,总会不经意的来。她只能通过不断的充实自己,努力让书卷和文雅慢慢去取代那种轻慢的态度。若是还能学些礼仪,规范她的姿,更能压她那种不经意的随意散漫。

邹静没想到田宓儿这么通达理,要不是知她的事,准得以为是谁家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呢。邹静这辈又没女儿,娶的儿媳妇也是那种正苗红的军人后代,思想固执死板,跟家里那些臭男人是一路的,她的那些小资调生活趣本就无人理解无人欣赏。

邹静浪漫、追求生活品味、质和神享受,田宓儿又是重活一次的人,审和品味都有独特的见解,俩人越说越投机,反倒不像两辈人,倒跟谈得来的好朋友似的。

赵方毅在这住了两天,就赶着去驻地报了,他去的是新队,还不知联系方式,这一别还不知要多久才能再见。赵方毅看她和家里人的来,心放的更宽,到了新队,打算大展一番拳脚。

“田宓看我这盘沙拉怎么样?!”邹静吃穿都讲究,可跟鄙老爷们生活了几十年也有讲究不起来了,难得遇到志同合之人,她骨里的小资产阶级结又冒了来。昨天和田宓儿去逛街,在西餐厅里吃了顿简餐,回来俩人看外国杂志,打算晚上西餐。她把珍藏里几十年的英式骨瓷餐,和纯银的烛台刀叉都拿了来,的静静亮亮光可鉴人的。

沙拉颜的很鲜亮,煮土豆、玉米粒、包菜、黄瓜、柿,紫甘蓝洋葱切的细细的穿其中。田宓儿闻了,清香扑鼻的:“有柠檬和薄荷的味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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